字頭:法
| 法 | 古文:佱、灋、𣳴 |
部首:水
部首筆畫:4
部外筆畫:5
總筆畫:9 拼音:fǎ 注音:ㄈㄚˇ
倉頡:EGI
统一碼:6CD5
卷別:〈巳集上〉
同文書局本:616頁,第11字 武英殿本:2944頁,第1字
唐韻 方乏切 集韻 韻會 弗乏切,𠀤翻入聲。 爾雅·釋詁 法,常也。 釋名 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 禮·月令 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 註 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 禮·曲禮 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 孝經·卿大夫章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𠛬法也。 書·呂𠛬 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 又象也。 文心雕龍·書記篇 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 易·繫辭 崇效天,𤰞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 史記·天官書註 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 後漢·法雄傳 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 韻補 叶敷弗切,音拂。 揚子·太𤣥經 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 歐陽修銘 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《論壇交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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